管道水下溝槽敷設一般有3種情況: 1、先挖槽后埋管; 2、挖槽和埋管同時進行; 3、先放管后沉入土內。
這些方法的選擇取決于水底土質、水系寬度和深度等因素。 先挖槽后埋管的優點是施工設備簡單;缺點是管線定位不易準確,槽底平整度差,溝槽準直度低,而且易于回淤。因此,當采用這種方法時,應適當選擇槽底寬度和開挖深度。底寬一般為管外徑加0.8—1.0m.開挖深度根據回淤情況而定,邊坡系數為1:2—1:4.粘土河床的回淤情況并不嚴重,沙土回淤迅速。常用的水下溝槽開挖方法和設備有爆破法、岸式索鏟、挖泥船、高壓泵船等。
爆破法開挖:適用于巖石河床;
岸式索鏟:適用于狹窄水系。鏟斗用岸上卷揚機曳引。鏟斗順滑道往上拉,隨著挖深增加而往下放滑道。這種方法可以比較準確地控制溝槽的平面位置和準直度。
挖泥船和高壓泵船:水系寬闊一般用抓斗式或多斗式挖泥船開挖水下溝槽的方法,土方卸在溝槽水流下游一側,或由駁船運至遠處;河床土質松散,可用高壓泵船以高壓水流沖射水底土層進行開挖 .
用船或其他浮動設備開挖時,挖泥船等應臨時錨舶,以保證溝槽中心位置準確。水下溝槽中心線用岸標或浮標顯示,并用經緯儀或激光準直儀測量。條件允許時,可在兩岸標之間拉設管道中心線,以中心線為準用標尺或錘球可測水下溝槽的位置和槽底高程。
為了防止回淤影響,可以采用分段開挖鋪管的施工方法,以縮短水下晾槽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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